关于同意宁波郡皇府酒店等单位为星级餐馆的批复 浙旅餐指〔2008〕2号
信息来自:秘书处 发布时间:2012-07-04宁波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:
你委甬星评[2007]17号文件悉。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《餐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》(DB33/T500-2004),浙江省星级餐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派检查员于2007年12月26日至28日对宁波郡皇府酒店、江东向阳渔港新明楼店、江北向阳渔港、鄞州向阳渔港四家餐馆进行了评定检查,并对申报评定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。评定结果表明,宁波郡皇府酒店等四家餐馆的设施设备、清洁卫生、修养保养、服务质量等已基本达到所申报星级餐馆的标准,同意宁波郡皇府酒店、江东向阳渔港新明楼店为五星级餐馆,江北向阳渔港、鄞州向阳渔港为四星级餐馆。
特此批复。
浙江省饭店业协会
二○○八年一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