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E浏览器版本过低,请更新IE浏览器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X
微信公众号
打开菜单 关闭菜单

浙江省饭店业协会理事会会议制度

信息来自:秘书处 发布时间:2022-11-02
           为了使协会理事会会议管理规范化和有序化,充分发挥协会各级组织的作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    一、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。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本协会理事会。每届理事任期五年,可连选连任。

    二、召开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,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。

    三、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,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。

    四、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其职权是:

1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
2、选举本协会常务理事会成员;

3、选举本协会领导成员;

4、推选或聘请本协会常设办事机构领导成员;

5、增补或更换本协会理事;

6、审议本协会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;

7、审议、批准本会常设办事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告; 

8、其他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。  

浙江省饭店业协会|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3512 |ICP主体备案号 浙ICP备18044645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