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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饭店业协会证照管理制度

信息来自:秘书处 发布时间:2022-11-02

        为加强协会证照原件及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,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年检,特制订本制度。

一、证照管理、使用

证照由协会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。凡使用证照应填写“证照使用审批单” 。需办公室主任审核签批。

二、证照资料的借阅、借用、复印管理办法:

协会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、借用、复印证照资料时,应先出具书面申请,写明用证照资料名称、件数、归还期限等,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签字确认后,可到秘书这里办理相应手续,凡借阅、借用证照资料,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,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,手续与上述款相同。

三、违规责任

1、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、借阅手续不齐,导致证照及重要文件资料遗失的,由办公室主任承担补办及相关责任。

2、凡因借用、借阅人过失而造成的证照资料丢失,由借用、借阅人承担补办及相关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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