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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余杭区出台36条政策,酒旅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

信息来自:秘书处 发布时间:2022-04-22
           近日,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在全面落实《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》和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》基础上,杭州市余杭区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,全力帮助各市场主体恢复发展,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和工作措施。

      据公开信息显示,余杭区共提供了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15条以及行业领域纾困扶持措施16条,共涉及到餐饮业、零售业、文化和旅游业、制造业,另外还包括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各项保障措施5条。

       其中针对文化和旅游业的纾困措施包括:

      1、营收规模补助。对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旅游景区、宾馆酒店、旅行社、百县千碗体验店、规上重点行业文化企业按上年度营业收入分档予以补贴,营收500万元至1000万元补助10万元,营收1000万元至3000万元补助20万元,营收3000万元以上补助30万元。

       2、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资源宣传推广。对于旅游景区、宾馆饭店、旅行社委托制作的主题宣传视频、线上线下宣传、大型户外旅游资讯广告等,在项目完成后,根据合同价款给予不超过50%的补助。单个企业全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。

       3、鼓励旅行社招徕游客。对2022年组织区外游客来余的旅行社给予游客招徕奖励,奖励额度在现有政策上加倍,给予最高160万元奖励。视情况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,吸引游客来余旅游。

      4、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。鼓励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活动,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,对旅行社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%,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%;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,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%,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度70%。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。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,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。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,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旅行社账户。

        5、给予影院座位补助。对区内营业影院按座位数予以6个月补助,每个座位每月补助2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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