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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举办饭店人员管理和《劳动合同法》培训班

信息来自:秘书处 发布时间:2007-11-17

  11月15日,为期3天的饭店人员管理和《劳动合同法》培训班在浙江梅地亚新闻交流中心(梅地亚宾馆)圆满结束。此次培训班吸引了全省各地的饭店总经理,人力资源部总监(经理)等管理层人员共122人前来参加。培训现场座无缺席,气氛活跃。

  此次培训班分别邀请了浙江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王建平处长,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俞韵,浙江省劳动仲裁院龚和艳院长,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、浙江省饭店业协会法律顾问钱雪惠律师,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陈高翔部长。

  从不同角度讲授了饭店人力素质与饭店业的发展,《劳动合同法》的新规定、新变化及饭店的应对策略,劳动仲裁若干理论与实务问题,从用人单位看新出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十大法律提示,人事代理的重要性等内容,将《劳动合同法》的新理论、新规定与饭店人力资源工作实例相结合,帮助参训学员更好地领会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精神实质,落实饭店人力资源管理工作,实现饭店员工关系进一步和谐,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。

  饭店人员管理是饭店全面经营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环节,饭店业的和谐发展,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迫切需要饭店人员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、人性化,此次培训班也十分符合饭店新一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,因此受到了会员饭店的普遍好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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